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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日明确,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政策。相关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两部门明确,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此外,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两部门明确,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两部门明确,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两部门明确,延续实施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远洋船员可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税款或者次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根据记者统计,8月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已累计发布24条税收优惠政策,既有新出台的增量税收优惠政策,也有对已出台政策的执行期限再延续,包括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延续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等。多条税收优惠政策将延至2027年底,确保优惠政策“不急退坡”。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魏岩在2023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在落实好今年已出台的多项政策基础上,针对形势的变化,加强政策储备,积极谋划针对性强、务实管用的税费优惠政策,着力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不断增强发展动能,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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