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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1.前提不同。撤销权是基于法律规定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形成的单方面解除的权利,而解除权是合同已经生效,经双方协商的条件成就而行使的权利。
2.行使方式不同。合同的撤销必须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而合同的解除可以是双方协商、或者是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
二、解除的合同原则上是不能撤销的,因为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效力发生终止。对双方当事人都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了,但合同解除无法溯及已经履行的部分,换而言之即使合同解除,对于已经履行的部分,无法改变。若合同存在可撤销的情节,即便合同已经被解除了,也可以在行使撤销权,被撤销的合同具有溯及力,即自始不产生效力。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解除合同需要走的流程有:
1.协议解除。一般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
2.行使解除权。通知对方,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请求法定机构解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遵守特别程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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