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3月31日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开展转换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为两年。所有经营普通型人寿保险的人身保险公司均可参与转换业务试点。
所谓转换业务,是指人身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自愿提出的申请,将处于有效状态的人寿保险保单中的身故或满期给付等责任,通过科学合理的责任转换方法转换为护理给付责任,支持被保险人因特定疾病或意外伤残等原因进入护理状态时提前获得保险金给付。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老年人对长期护理保障的需求在大幅增长。据国家卫健委披露,截至2021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7亿,其中失能人数在4500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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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目前针对老年人的长期护理保障明显不足。在现阶段人民群众长期护理保障需求增长、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存量寿险产品开展转换业务,能够在短时间内有效提升长期护理保险供给能力,缓解失能人群护理费用压力,同时也创新了保险服务的内容和形式,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对长期护理保险的理解和认识,推动行业为进一步发展长期护理保险积累经验。
事实上,早在2020年,银保监会就联合12部委印发了《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其中就提到了要“研究建立寿险赔付责任与护理支付责任转换机制,支持被保险人在失能时提前获得保险金给付,用于护理费用支出”。
《通知》指出,进行责任转换时,可采用保单贴现法,也可采用精算等价法。在《通知》所包含的附件《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规则》(下称《规则》)中,还对两种转换方法下的适用产品、人群范围、护理状态判定条件、操作流程、精算规则和产品备案等内容作了规定,具体来看:
一是提出适用不同人群的两种责任转换方法。保单贴现法,适用于已进入护理状态的被保险人,将原本在身故等保险责任发生时才能给付的保险金,通过保险金折价的方式提前给付给被保险人。精算等价法,适用于尚未进入护理状态的被保险人,将寿险保单的部分保险责任转换为长期护理给付责任,为被保险人提供未来可能的长期护理保障。
二是选择个人普通型人寿保险开展试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易于理解,护理给付金额方便计算。
三是将特定疾病和意外伤残作为护理状态基本判定条件,既考虑到保险行业有统一标准,又能有效覆盖失能人群,易于操作。同时鼓励人身保险公司结合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对上述基础判定条件进行扩展。
四是鼓励人身保险公司在开发普通型人寿保险新产品时,在保险条款中增加使用保单贴现法进行责任转换的内容,提升长期护理保障供给能力。
上述负责人表示,未来银保监会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研究扩大转换业务适用的产品范围,健全监管制度,推动转换业务稳健发展。同时,做好数据积累和分析工作,逐步编制我国护理状态下的生命表,为推动转换业务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长期稳定发展筑牢基础。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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